蘇相合作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一、事項概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第五款規定的“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情形。經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決定,啟動土地征收工作。本次擬征收土地東至空地,南至河流,西至方橋路,北至湖村蕩路。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近照)
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遠照)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
自公示發布之日起7工作日內(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6日),公眾對本事項有相關建議和意見,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向評估責任單位或評估實施單位反饋。
三、聯系方式
1.評估責任單位: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漕湖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劉 靜 電話:0512-66180297 郵箱:695676812@qq.com
2.評估實施單位:蘇州赤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霄云 電話:0512-67503573 郵箱:szchilin@foxmail.com
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漕湖街道辦事處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