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年1月24日
實施日期:2022年1月1日
發文字號:蘇住建?!?/span>2022〕2號
發文機構: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蘇州市財政局 蘇州市民政局
正文:
關于調整市區2022年住房保障收入標準線的通知
各區住建局(委)、財政局、民政局,姑蘇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社會事業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住房保障的工作力度和保障水平,經研究,決定調整蘇州市市區住房保障收入標準線,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一、根據《市政府關于調整城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蘇府〔2014〕70號)“今后每年將根據市區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對低收入與中等偏低收入標準分別在50%和80%左右予以調整”的規定,調整市區住房保障收入標準線:2020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70575元,以此為依據,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線從2850元調整到295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16%;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線從每月人均4560元調整到471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09%。
二、按照減證便民相關要求,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特困、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和其他困難家庭,在申請住房保障時,可直接認定為最低收入家庭。
上述調整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蘇 州 市 財 政 局
蘇 州 市 民 政 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