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版物發行單位:
根據《江蘇省新聞出版局關于開展2025年出版物發行單位年度核驗工作的通知》,結合蘇州工業園區實際,現就做好2025年蘇州工業園區出版物發行單位年度核驗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驗范圍
年度核驗的對象為在蘇州工業園區設立并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零售單位,包括2024年底前所有新批準設立的發行單位(2025年新批準設立的發行單位不參加)。
二、園區企業年檢填報截止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止。
三、核驗內容
(一)檢查發行單位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規章的行為,有無被處罰記錄。發現存在問題,應督促發行單位及時查找原因,及時予以整改。
(二)按照《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檢查發行單位是否仍具備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各項基本條件。
(三)核查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發行單位是否履行備案手續,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否加注“網絡發行”字樣,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網頁的醒目位置是否公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登載的有關信息或鏈接標識。如存在問題,應督促發行單位立即整改落實。
(四)總結發行單位2024年全年經營狀況,包括本單位發行出版物主要類別、品種、數量、銷售收入、利潤總額及庫存、發行網點分布、網店所在電商平臺等情況。
四、核驗方式
年度核驗單位登錄“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發行企業年檢系統”,進行用戶注冊,完善單位信息,填寫提交發行單位年度核驗登記表。
系統登錄方式:登錄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在線政務服務平臺(https://zwfw.jssxwcbj.gov.cn:12000/user/login)。發行單位登錄用戶名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登錄密碼為初始密碼(初始密碼可咨詢當地出版主管部門);若已經在審批系統辦理過相關業務,用戶名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企業自定義的子賬號用戶名。發行單位登錄主界面后,進入“發行企業年檢系統”進行操作。(系統主界面提供用戶使用手冊供下載查閱。如無法登錄系統,請聯系或咨詢平臺維護技術人員。)
五、參驗單位需報送的材料
(一)《發行單位年度核驗登記表》(通過系統填報)。
(二)發行單位的自查報告(通過系統填寫)。
(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副本)》原件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發行單位,應提供備案回執復印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網頁的醒目位置)公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登載的有關信息或鏈接標識截屏復印件(網上書店經營單位必須提供)。
材料(三)(四)掃描件或電子照片需通過“發行企業年檢系統”中的《發行單位年度核驗登記表》中上傳。
六、核驗條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的,準予通過年度核驗:
對符合準入資格條件,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按要求通過“發行管企業年檢系統”填報年度核驗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遞交年度核驗材料的單位,準予通過核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須暫緩通過年度核驗:
1.經核驗發現有違法行為應予處罰的;
2.正在限期停業整頓的;
3.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發行單位,未按要求備案、未在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的醒目位置)公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登載的有關信息或鏈接標識的;
4.未在規定時間內遞交年度核驗材料的;
5.報送的核驗材料經查與事實不符的;
6.不再具備行政許可的法定條件的。
暫緩年度核驗的期限一般不超過3個月。暫緩年度核驗的發行單位應進行認真整改,待問題得到解決后,提出書面申請報園區宣傳和統戰部審定。緩驗期滿,按本通知規定重新辦理年度核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過年度核驗:
1.違法違規行為被查處后拒不改正或者無明顯整改效果的;
2.不再具備行政許可法定條件的,逾期未改正的。
3.發行單位未在2月10日前申報核驗材料的,各級出版主管部門要對所轄地相關發行單位下發書面催告通知書,30日內仍未申報的。
未通過年度核驗的發行單位,不得繼續從事出版物經營活動,由原發證機關撤銷《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及其他相關資質。
(四)發行單位持續一年未開展出版物發行業務、連續兩年未按規定參加年度核驗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未按要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的,由原發證機關撤銷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七、有關要求
(一)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完成年檢工作,于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在線填報,審核通過后,企業法人本人持身份證或經辦人持授權委托書(見附件),并帶上原出版發行許可證副本原件至園區市民服務中心(蘇州大道東136號)蓋章。蓋章日期在微信群里另行通知。
(二)為方便信息溝通和年檢咨詢,請各單位經辦人加入園區出版物零售年檢工作微信群,請添加微信號:gucci333777,備注單位簡稱,拉入微信群。
園區宣傳和統戰部聯系人:倪紫越0512-66681787。
蘇州工業園區宣傳部和統戰部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