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各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推進園區社會組織發展,加快園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增強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者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根據《蘇州工業園區社會組織發展扶持辦法》(蘇園管規字〔2024〕1號)文件精神(以下簡稱《辦法》),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園區社會組織發展扶持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
(一)關于社會組織扶持:
1.申請表;
2.上一年度工作總結(不少于1500字);
3.相關證明材料:根據申請的扶持資金所對應的條款,還需提供相關輔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內的登記證書副本、各類資質證明、榮譽證書等復印件。
(1)申請《辦法》第四條扶持:提供本年度主要工作情況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以及上一年度扶持資金使用情況;
(2)申請《辦法》第五條扶持:提供項目合同、結項報告等項目情況。
(3)申請《辦法》第六條獎勵:社會事業局根據上一年度等級評估結果公示名單進行審核確認。
(4)申請《辦法》第七條獎勵:提供黨組織成立批復、黨建工作情況報告、星級黨組織證明等材料。
(5)申請《辦法》第八條獎勵:提供上一年度所獲榮譽證書復印件、報刊發表頁面復印件。
(6)申請《辦法》第九條扶持:提供相關項目情況及該項目的相關發票復印件。
(7)申請《辦法》第十條扶持:提供社會治理項目情況報告和相關部門或街道、社區推薦意見。
(8)申請《辦法》第十二條扶持:提供應屆畢業生戶口本、學歷證明、勞動合同復印件,社保繳費清單。
(9)申請《辦法》第十五條獎勵:提供案例材料。
(二)關于專業社會工作者扶持:
1.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社會工作者資格證書復印件;
4.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類資質證明、榮譽證書等。
(1)申請《辦法》第十一條補貼: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社保繳費清單(由所任職社會組織提供)、服務項目情況。
(2)申請《辦法》第十三條獎勵: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社保繳費清單(由所在社會組織提供)、持有的相關證書復印件、提供上一年度所獲榮譽證書復印件。
(3)申請《辦法》第十四條補貼:提供督導證明、督導服務情況。
二、申報流程
(一)申請人根據申請材料要求準備材料,包括申請審批表、資質證明等相關佐證材料。
(二)初審
1.社會組織扶持申請由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出具初審意見。
2.專業社會工作者扶持申請由其所在單位出具初審意見。
(三)社會事業局出具審核意見。
(四)審核意見確定后,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社會事業局對信息公開期間的異議進行審核、辦理和答復。
(五)公示無異議后,社會事業局會同財政局按照有關程序撥付資金。
三、有關事項
(一)請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各街道積極推薦、密切配合,根據扶持辦法和申報要求認真指導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者做好資金申報和申請材料的初審工作。
(二)各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者申請相應扶持和獎勵時,須嚴格履行手續,并對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三)受理時間為2025年4月25日至——6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申請材料請提交至蘇州工業園區旺墩路158號新能大廈18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聯系人:顧赟 聯系電話:66685804
郵箱:guyun1@sipac.gov.cn
附件:
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事業局
2025年4月25日